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6日下午,中共河池学院第三届委员会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音乐舞蹈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在在弘毅楼1区101报告厅召开。学校党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韦安光,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苏建欢,巡察组组长覃运初出席会议。学校党委巡察组全体成员、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加动员会。音舞学院党委书记周佐霖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韦安光作了动员讲话,就开展好第二轮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主动配合;二是巡察组要科学谋划工作,合理安排进度,做好工作分工,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要加强担当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强上下联动,全力推动新时代学校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巡察组组长就巡察期间的工作任务、巡察步骤和方式进行了布置和说明,同时明确了巡察工作的相关纪律要求。学院党委书记周佐霖代表学院党委作了郑重表态,明确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本次巡察,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音乐舞蹈学院工作3个月左右的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878670360;接访地点为:西区实训楼1402室,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7:30;举报邮箱:hcxyxcbjb@hcnu.edu.cn;同时在东校区真如楼一楼南面、西校区食堂一楼收银处设立举报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音乐舞蹈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作者:覃山福 拍摄:覃山福 校对:张砾文 审核:周佐霖)